第十四章 进阶(十八)-《天纵莫敌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第十四章 进阶(十八)

    走进粮油店,还未等伙计笑问客从何处来,莫敌的小弟莫永存旋风般从柜台里冲了出来:“福哥!”

    “呵呵,老五,不错嘛,很像老板的样子。”莫敌把手里的背包递给莫永存,再从周世铭手里接过背包,塞给站在一边的伙计。

    “福哥,这是三嫂吧?”莫敌排行第三,上面有长兄二姐,下面有四妹五弟,弟弟妹妹虽然叫自己福哥,却不敢乱叫嫂子。

    “是的,是你三嫂。”又对周世铭说:“这是五弟永存,你可以叫他永存,也可以叫五弟,也可以像我一样叫老五。家里的人除了爸妈,都叫他老五。现在出来混了。不知道江湖上怎么称呼他,是莫老板还是五老板。”

    “嘿嘿,是五老板。”莫永存笑着说:“三嫂辛苦了。”

    一边让莫敌夫妇往铺子里走,一边让伙伴去外面买只烧鸡。莫敌知道自己两人到得突然,家里应该没有什么准备,连忙制止莫老五,告诉他,自己已经被桂林米粉的味道馋得受不了了,三嫂一路也在问桂林米粉到底有多好吃,不如去吃一餐桂林米粉,再走一走太平路和学府路,回来,正好店铺打烊,到时,再作安排。

    莫老五一听也对,趁这点时间,先回去准备三哥夫妇的住处,不至于等一下走过去还乱成一团。

    留下一个人在店铺里守店,莫老五带着其他人往府后里走去,嘱咐守店的伙计,什么时候三老板回来,就带他去斗姆巷的小院子。

    出门往左,不过几十步,再往左转就进了太平巷,巷子口头一家店就是桂林米粉店铺中著名的会仙斋。桂林,以米粉闻名,轩荣斋的炒粉、会仙斋的卤粉、易荣斋的汤粉,各有绝活。一般来讲,汤粉适合当早点,炒粉更适合当正餐,只有卤粉,可大可小,能充饥能消口,每天从早卖到晚上。

    走进米粉店,一股浓郁的香料卤味便扑面而来,让莫敌深深的吸了两口,按捺不住心头的欲望对周世铭说:“还没有开吃,先闻过饱味。”周世铭有点皱眉,这个香味太过浓郁,如果吃米粉变成了吃香料,只怕会喧宾夺主。

    很快,两碗卤粉便端了上来,桂林米粉中要数卤粉的上粉速度最快,一把团成拳头大小的圆粉扔进竹子编成的漏勺,在滚开的开水中烫开,然后抖干漏勺里的水,把米粉倒进宽口大瓷碗中。这种瓷碗,看起来碗口很大,实际不深,而且碗壁尖直,装不了太多,一团汤开的米粉,装下去,满满当当。淋进上好的豆油,来一勺香味扑鼻的卤水,切得如同薄纸一般的卤牛肉,在米粉上铺上一层,再撒上几粒葱花,几粒酥脆的黄豆,几粒细细的油辣椒,几粒切成黄豆般大小的酸豆角,先不用吃,就凭这多彩的颜色,就让人食指大动,胃口大开。

    看到莫敌拿起筷子把碗里的粉拌匀,卤水的颜色把所有的粉条都沾染成淡淡的褐色,这才夹起米粉往嘴里送,米粉沾着葱粒,沾着辣椒粒,还包裹着酸豆角黄豆和卤牛肉,一口送了下去,发自内心的满足顿时浮现在面容。
    第(1/3)页